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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台菌公司章程第八條,新增開會方式,詳如下表
台菌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前條文
修正後條文
第 八 條
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集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依法召開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集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依法召開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如有特殊情況時經董事會同意可召開網路線上視訊會議或以書面報告之。